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建字第51號
附帶上訴人 吳月霞
上列附帶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騰裝潢有限公司間給付工程款事件,附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3月3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附帶上訴。查本件附帶上訴人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21萬6,00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3,66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附帶上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建字第51號
附帶上訴人 吳月霞
上列附帶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騰裝潢有限公司間給付工程款事件,附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3月3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附帶上訴。查本件附帶上訴人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21萬6,00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3,66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附帶上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