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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4 日
  • 法官
    王伯文
  • 法定代理人
    張森、葉季展

  • 原告
    雯森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大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1號 原 告 雯森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森 訴訟代理人 湯惟揚律師 被 告 大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季展 訴訟代理人 王俊翔律師 複代理人 葉庭嘉律師 邱云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有尚待調查之事實,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四時十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4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王伯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4 日書記官 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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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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