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4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股權移轉登記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21 日
- 當事人莊雅雯、吳明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467號 原 告 莊雅雯 被 告 吳明俊 田美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佳柔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金澤律師 複 代理人 陳祥彬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股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8月1日上午9時50分, 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趙彥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1 日書記官 陳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