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299號
- 上訴人
- 即被上訴人
- 林天佑
- 上訴人
- 黃堅聘
- 上訴人
- 兼前2人訴
- 上訴人
- 訟代理人 陳清來
- 被上訴人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 法定代理人
- 林慶豐
- 訴訟代理人
- 邱俊傑律師
- 被上訴人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法定代理人
- 鍾鳴時
- 訴訟代理人
- 趙萬霖
- 訴訟代理人
- 蔡智勛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上訴人
- 新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奇龍
- 訴訟代理人
- 潘亞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謝佳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