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1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8 日
- 當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明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18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林意惠 朱大維 被 告 張譽明即天奴商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10月19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瓊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書記官 劉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