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3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債權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8 月 15 日
- 當事人楊忠舞、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黃子明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383號 原 告 楊忠舞 訴訟代理人 周嬿容律師 被 告 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子明 同上 訴訟代理人 劉嘉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7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依強制執行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為對債務人拓宇工程有限公司訴訟告知而為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並指定000年00月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八 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方鴻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5 日書記官 周彥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