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265號
- 原告
- 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嘉雄
- 訴訟代理人
- 胡盈州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史慧玲律師
- 被告
- 普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銘德
- 訴訟代理人
- 郝燮戈律師
曾芬芬
梁若菲
陳貞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重訴字第265號
曾芬芬
梁若菲
陳貞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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