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31 日
  • 法官
    辜漢忠
  • 法定代理人
    江念錡

  • 當事人
    楊奕德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41號 聲 請 人 楊奕德 法定代理人 江念錡 訴訟代理人 許雅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群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群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經本院以111年 度司催字第6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2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辜 漢 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潘 盈 筠 附表: 股票號碼 股票種類 張數 98-NF-0000004~98-NF-0000005 普通股 2 98-ND-0000035~98-ND-0000054 普通股 2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