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0號
- 聲請人
- 陳淑珍
- 代理人
- 陳思妙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23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華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00022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8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