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0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6085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5 月 29 日

聲請人
即債權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代理人
楊華倩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即債務人耕生企業有限公司、王竣平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蔡佳吟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