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4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9 月 30 日
- 當事人陳淑珍、陳思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0號 聲 請 人 陳淑珍 代 理 人 陳思妙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華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00022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年8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新楣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30 日書記官 施怡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