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68號
- 聲請人
- 立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惠玲
- 代理人
- 郭杏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神通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