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三五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交付股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8 月 1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六年度重訴字第三五六號 原 告 東森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原 告 東森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縣三重市○○路○段六0九 法定代理人 甲○○ 右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湯明亮律師 複代 理 人 楊建志律師 複代 理 人 周明榮律師 訴訟代理人 紀鎮南律師 被 告 觀天下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縣汐止市○○路○段二0六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簡維能律師 訴訟代理人 賴俊榮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交付股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十九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洪慕芳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周霙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