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九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九號
- 原告
- 豐乾電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陳肇熙律師
- 被告
- 娛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設台北縣汐止市○○街一六一號二樓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莊國明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懷先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定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劉穎怡
~B法院書記官 陳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