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一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一0號
- 原告
- 信天鋁門窗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俊興
- 被告
- 豐群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李振林律師
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0000000000N11號專利舉發案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按關於發明專利權之民事訴訟,在申請案、舉發案、撤銷案確定前得停止審判,專利法第九十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次按專利法第九十條第一項規定於新型專利準用之,專利法第一百零八條亦著有明文。
二、查原告以其專利權受侵害為由,訴請被告賠償損害,惟被告舉發原告專利權應予撤銷,業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受理審查中,有該局專利資料查詢結果表一份在卷為憑,是本件系爭之新型專利權舉發案既尚未確定,揆諸前揭規定,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院書記官 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