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9 月 12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一號 原 告 金德旺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士鐸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二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王怡雯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丁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