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4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八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3 月 0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八號

原告
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抗勝
訴訟代理人
何根財
被告
乙○○

        甲○○○

右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移送臺北臺灣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兩造就本件法律關係所生之訴訟合意由臺北臺灣地方法院管轄,有放款借據第十九條可稽,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自應由該地方法院管轄。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楊智勝

~B法院書記官 陳香君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五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一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八號於民國 92 年 03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清償借款,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