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3年度智字第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智字第6號
- 原告
- 偉宗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壬○○
- 原告
- 甲○○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周佳弘律師
- 被告
- 國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訴訟代理人
- 宋志衡律師
- 被告
- 福暄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被告
- 正營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佳德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辛○○
- 訴訟代理人
- 庚○○
- 12號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被告正營企業有限公司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000000000NO一號「Z型樓層板(D-Deck)之新施工構造與方法」專利舉發案是否成立,為本件訴訟之先決問題,經於民國94年7 月29日裁定命在該舉發案確定前停止本件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舉發案件業已終結,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10月30日(96)智專三(三)06020 字第09620606760 號函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