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241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241號
- 原告
- 陳秀芳即九彩晶企業社
原告因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曾聲請對被告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惟被告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
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658,858 元,應繳裁判費新
台幣7,160 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外,尚
應補繳新台幣6,160 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繳,
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