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30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303號
- 原告
- 東和紡織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得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原設臺北
- 兼法定代理人
- 甲○○ 原住臺北
號6
上列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為公示送達,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准原告聲請對被告得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甲○○公示送達民國94年3 月8 日起訴狀繕本、本院94年4 月25日及94年5 月18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94年8 月30日下午2 時35分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