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催字第74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740號
- 聲請人
- 群鉅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5 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民事庭法 官 張國勳
┌───────────────────────────────────────────────────┐│支票附表: 96年度催字第740號│├─┬─────────┬─────────┬─────────┬─────────┬─────────┤│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號│││(新台幣)│ │ ( 或 到 期 日) │├─┼─────────┼─────────┼─────────┼─────────┼─────────┤│1│榕生塑膠有限公司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14,600元 │AA0000000 │96年9月5日 ││ │鳳凰 │司南港分公司 │ │ │ │├─┼─────────┼─────────┼─────────┼─────────┼─────────┤│2│南璋股份有限公司張│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3,413元 │HSA0000000 │96年9月30日 ││ │文雄 │份有限公司汐止分公│ │ │ ││ │ │司 │ │ │ │├─┼─────────┼─────────┼─────────┼─────────┼─────────┤│3│裕英金屬工業股份有│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4,948元 │CI0000000 │96年9月6日 ││ │限公司白永堂 │限公司北門分公司 │ │ │ │├─┼─────────┼─────────┼─────────┼─────────┼─────────┤│4│天網電子股份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13,020元 │CR0000000 │96年8月31日 ││ │司梁錦宏 │限公司南港分公司 │ │ │ │├─┼─────────┼─────────┼─────────┼─────────┼─────────┤│5│台灣瑞克興業股份有│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30,247元 │AL0000000 │96年8月29日 ││ │限公司何中儀 │限公司新湖分公司 │ │ │ │├─┼─────────┼─────────┼─────────┼─────────┼─────────┤│6│永茂五金行藍永茂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17,500元 │CE0000000 │96年8月31日 ││ │ │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 │ │ ││ │ │司 │ │ │ │├─┼─────────┼─────────┼─────────┼─────────┼─────────┤│7│大觀興業有限公司章│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6,590元 │XA0000000 │96年8月31日 ││ │子麟 │限公司建成分公司 │ │ │ │├─┼─────────┼─────────┼─────────┼─────────┼─────────┤│8│大同沙發公司李金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2,861元 │SLA0000000 │96年8月5日 ││ │ │份有限公司士林分公│ │ │ ││ │ │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