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4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7 月 2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消債更字第432號債 務 人 甲○○○○○○ 代 理 人 邵良正律師 上列債務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文件及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所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下列事項,並提出證明文件:一、財產目錄,並其性質及所在地。二、最近五年是否從事營業活動及平均每月營業額。三、收入及必要支出之數額、原因及種類。四、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此觀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3條第6 項規定自明。次按,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且更生之聲請有拒絕提出關係文件或為財產變動之報告者,應駁回之,參諸同條例第46條第3 款規定自明。 二、查債務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文件及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古振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5 日書 記 官 羅伊安 附表: ⒈說明債務人有何於戶籍地外,另行租屋或借屋居住之必要性。⒉說明債務人於民國96年1 月、97年6 月、97年10分別遭聯琦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祜益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宏固大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解僱時,是否領取失業給付?如未申請,或曾申請而遭駁回,請一併說明原因。並提出離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書文件。 ⒊說明債務人於億盟工程有限公司之投資額若干?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⒋承上,陳明倘本件准予開始更生程序,債務人是否願自行變賣上開投資,以清償債務。 ⒌說明債務人目前無固定收入,如何履行更生方案。 ⒍提出債務人之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