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重訴字第169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重訴字第169號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陳國雄律師
- 複代理人
- 邱南嫣律師
- 被告
- 名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司)
- 被告
- 樓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樓
- 訴訟代理人
- 丙○○
- 統一編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7年9 月11日下午3 時15分,在本院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重訴字第16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7年9 月11日下午3 時15分,在本院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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