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284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284號
- 聲請人
- 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7年5 月9 日言詞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9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7年4 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96年度催字第981號│├─┬─────────┬─────────┬─────────┬─────────┬─────────┤│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號│││(新台幣)│ │ ( 或 到 期 日) │├─┼─────────┼─────────┼─────────┼─────────┼─────────┤│1│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18,000元 │XA0000000 │96年11月27日 ││ │甲○○ │限公司北投分公司 │ │ │ │├─┼─────────┼─────────┼─────────┼─────────┼─────────┤│2│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300,000元 │XA0000000 │97年1月15日 ││ │甲○○ │限公司北投分行 │ │ │ │├─┼─────────┼─────────┼─────────┼─────────┼─────────┤│3│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52,300元 │XA0000000 │96年12月28日 ││ │甲○○ │限公司北投分公司 │ │ │ │├─┼─────────┼─────────┼─────────┼─────────┼─────────┤│4│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186,700元 │XA0000000 │96年11月23日 ││ │甲○○ │限公司北投分公司 │ │ │ │├─┼─────────┼─────────┼─────────┼─────────┼─────────┤│5│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110,000元 │XA0000000 │96年11月5日 ││ │甲○○ │限公司北投分公司 │ │ │ │├─┼─────────┼─────────┼─────────┼─────────┼─────────┤│6│櫻川國際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51,800元 │XA0000000 │96年11月28日 ││ │ │限公司北投分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