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建字第105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建字第105號
- 原告
- 耀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楊國華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世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7 月29日下午4 時20分,在本院第6 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建字第10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7 月29日下午4 時20分,在本院第6 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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