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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5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12 月 25 日
  • 法官
    林尚諭

  • 當事人
    甲○○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587號聲 請 人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12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催字第5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11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尚諭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5 日書記官 游子毅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98年度催字第507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 │觀天下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0000000-0 │ │66張 │66000股 │ │ ├─┼───────────────┼──────────────┼────┼───┼────┼───┤ │2 │觀天下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 │ │1張 │667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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