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26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266號
- 上訴人
- 耘誠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健興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吳來居間給付委任報酬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9年11月2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萬陸仟叁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266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吳來居間給付委任報酬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9年11月2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萬陸仟叁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