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促字第10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1 月 20 日
- 法官黃珮禎
- 當事人甲○○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促字第1069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一) 坤鑫工程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 鄭兆淵之最新個人戶籍謄本(記事欄位勿省略)。 (二)利息起算日為何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0 日民事庭法 官 黃珮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0 日書記官 馬正峰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促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