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司字第2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字第23號
- 聲請人
- 吳政泉
謝丁壽
一、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選派檢查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㈠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資料。
㈡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股東名簿等相關持股證明。
二、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字第23號
謝丁壽
一、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選派檢查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㈠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資料。
㈡信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股東名簿等相關持股證明。
二、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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