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10127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10127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宓舫服飾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素雲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雅榛精品服飾最新商業登記事項卡。
(二)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鄭雅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10127號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雅榛精品服飾最新商業登記事項卡。
(二)請提出相對人即債務人鄭雅榛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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