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31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310號
- 聲請人
- 三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7 月1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催字第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6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99年度催字第80號│├─┬─────────┬─────────┬─────────┬─────────┬─────────┤│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號│ │ │ (新臺幣) │ │ ( 或 到 期 日) │├─┼─────────┼─────────┼─────────┼─────────┼─────────┤│1 │三田纖維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119,063元 │AA0000000 │99年2月28日 ││ │司 乙○○ │限公司士林分公司 │ │ │ │├─┼─────────┼─────────┼─────────┼─────────┼─────────┤│2 │三田纖維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71,438元 │AA0000000 │99年2月28日 ││ │司 乙○○ │限公司士林分公司 │ │ │ │├─┼─────────┼─────────┼─────────┼─────────┼─────────┤│3 │三田纖維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47,625元 │AA0000000 │99年2月28日 ││ │司 乙○○ │限公司士林分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