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4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12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497號聲 請 人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1月3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催字第30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9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2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政佑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2 日書記官 蔡岳霖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99年度催字第302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 │1張 │1000股 │ │ ├─┼───────────────┼──────────────┼────┼───┼────┼───┤ │2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X-7859-7 │ │1張 │250股 │ │ ├─┼───────────────┼──────────────┼────┼───┼────┼───┤ │3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NX-13922-9 │ │1張 │375股 │ │ ├─┼───────────────┼──────────────┼────┼───┼────┼───┤ │4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8-NX-16127-2 │ │1張 │162股 │ │ ├─┼───────────────┼──────────────┼────┼───┼────┼───┤ │5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X-17732-1 │ │1張 │268股 │ │ ├─┼───────────────┼──────────────┼────┼───┼────┼───┤ │6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18712-9 │ │1張 │308股 │ │ ├─┼───────────────┼──────────────┼────┼───┼────┼───┤ │7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19666-3 │ │1張 │236股 │ │ ├─┼───────────────┼──────────────┼────┼───┼────┼───┤ │8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NX-20561-8 │ │1張 │132股 │ │ ├─┼───────────────┼──────────────┼────┼───┼────┼───┤ │9 │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X-21370-8 │ │1張 │273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