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士林簡易庭104年度士簡字第724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士簡字第724號
- 原告
- 日春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鈺筑
- 訴訟代理人
- 黃培誠
- 訴訟代理人
- 李慶輝
- 被告
- 鄭大洽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 年10月22日下午2 時4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士林簡易庭法 官 李冠宜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士簡字第72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 年10月22日下午2 時4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士林簡易庭法 官 李冠宜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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