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士林簡易庭108年度士簡調字第90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士簡調字第900號
- 聲請人
- 又莉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志成
上列聲請人即原告與相對人即被告張進富之法定繼承人間給付租金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具被繼承人張進富之繼承系統表及其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依被告人數提出後附證物之起訴狀繕本與補陳狀繕本。
士林簡易庭法 官 張明儀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士簡調字第900號
上列聲請人即原告與相對人即被告張進富之法定繼承人間給付租金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具被繼承人張進富之繼承系統表及其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依被告人數提出後附證物之起訴狀繕本與補陳狀繕本。
士林簡易庭法 官 張明儀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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