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10年度士簡字第98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30 日
- 法官陳紹瑜
- 法定代理人施妙宣
- 原告陳寶萱
- 被告佐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士簡字第989號原 告 陳寶萱 訴訟代理人 康育誠 被 告 佐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妙宣 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 年10月26日下午2 時45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士林簡易庭法 官 陳紹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書記官 吳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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