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11年度士小調字第17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1 年 11 月 07 日
- 當事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劉自明、佳揚租車有限公司、李宗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士小調字第1772號 聲 請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相 對 人 佳揚租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宗翰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7 日士林簡易庭法 官 張明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7 日書記官 劉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