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士林簡易庭96年度士聲字第18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士聲字第18號
- 聲請人
- 殷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送達代收人
- 高筱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甲○○為公示送達事件,經查: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應徵聲請費新台幣1,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聲請費,逾期不繳,駁回其聲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士聲字第18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甲○○為公示送達事件,經查: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應徵聲請費新台幣1,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第1 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聲請費,逾期不繳,駁回其聲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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