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士簡調字第4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98 年 09 月 09 日
聲請人 丙○○ 相對人 敦碩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理人 詹瑩麗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士簡調字第418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於 中華民國98年9 月9 日下午3 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法 官 蘇嫊娟 書 記 官 許雅玲 調解委員:吳芳洲、邱義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詹瑩麗 到 乙○○ 到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執全字第1602號、98年度司執全字第99號假扣押程序所聲請查封之如附表一 (即頻譜分析儀ADVANTEST)、附表二 (DVBT信號產生器,即TV TEST TRANSMITTER)所示之動產撤回假扣押執行。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蘇嫊娟 上列筆錄正本業經核對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許雅玲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