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99年度士簡字第8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09 月 28 日
- 法官蔡文育
- 當事人乙○○、銘基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士簡字第872號上 訴 人 乙○○ 即 原 告 被上訴人 銘基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9年9月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497,428元, 應徵上訴審裁判費8,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其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8 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蔡文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毓絹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8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士林簡易庭99年度士簡字第87…」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