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新小字第435號
- 原告
- 朱貴蘭
- 被告
- 富晟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政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議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原告就被告101年12月25日答辯狀以書面表示意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1年度新小字第43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議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原告就被告101年12月25日答辯狀以書面表示意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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