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新簡字第104號
- 原告
-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坊本亨
- 訴訟代理人
- 陳宏義律師
- 被告
- 台南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賴清德
- 訴訟代理人
- 戴文停
上列當事人間確定界址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另函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1年度新簡字第104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定界址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另函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新市簡易庭101年度新簡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