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市簡易庭110年度新小字第351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0年度新小字第351號
- 原告
- 蔡政通
- 被告
- 盛美佳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義昌
上列當事人間110 年度新小字第351 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0 年8 月27日上午10時1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陳宥瑋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參仟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宣示判決筆錄
110年度新小字第351號
上列當事人間110 年度新小字第351 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0 年8 月27日上午10時1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陳宥瑋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參仟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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