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新簡字第614號
- 原告
- 廣玖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季妍
- 訴訟代理人
- 蔡佳燁律師
- 被告
- 李宸霆
吳宗憲
林怡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不及調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594號刑事電子卷證,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3月9日11時正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新簡字第614號
吳宗憲
林怡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不及調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594號刑事電子卷證,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3月9日11時正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新市簡易庭110年度新簡字第6…」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