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市簡易庭115年度新小字第460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5年度新小字第460號
- 原告
- 陳建州
- 被告
- 孫志良
上列當事人間115 年度新小字第46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 年7 月28日上午10時15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陳宥瑋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宣示判決筆錄
115年度新小字第460號
上列當事人間115 年度新小字第46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 年7 月28日上午10時15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陳宥瑋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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