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市簡易庭九十年度新簡字第七七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新簡字第七七號
- 原告
- 易倡實業社
- 法定代理人
- 楊金山
- 被告
- 君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坤財
- 訴訟代理人
- 王神豐
右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新市簡易庭簡易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新簡字第七七號
右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新市簡易庭簡易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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