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市簡易庭99年度新簡字第251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99年度新簡字第251號
- 原告
- 丞雍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信輝
- 訴訟代理人
- 吳信賢律師
- 被告
- 宏慶通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振南
- 訴訟代理人
- 葉文忠
- 被告
- 高緯宸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8日上午10時,在本庭第1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99年度新簡字第251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8日上午10時,在本庭第1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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