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店簡易庭101年度店簡字第76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店簡字第762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美銓塑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江慶文
- 訴訟代理人
- 張藝騰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技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讚祈
- 訴訟代理人
- 胡盈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4月24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店簡字第762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4月24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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