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店簡易庭102年度店勞簡字第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店勞簡字第8號
- 原告
- 立富特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秋菊
- 訴訟代理人
- 陳世川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向美玲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限原告於五日內補正陳報:兩造間所簽立之僱傭契約有無約定僱傭之期間?如有,其期間為何?並提出相關之證明。
新店簡易庭法 官余學淵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店勞簡字第8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向美玲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限原告於五日內補正陳報:兩造間所簽立之僱傭契約有無約定僱傭之期間?如有,其期間為何?並提出相關之證明。
新店簡易庭法 官余學淵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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