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小額判決
106年度營小字第375號
- 原告
- 奕達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昌曄
- 被告
- 瑞逸國際服務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逸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6年11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捌拾玖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營小字第37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6年11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捌拾玖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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