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柳營簡易庭110年度營小字第537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0年度營小字第537號
- 原告
- 郭姵伶
- 被告
- 林文財即高清企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110年度營小字第537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上午10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原告未到。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9,156元。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原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宣示判決筆錄
110年度營小字第537號
上列當事人間110年度營小字第537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上午10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第一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原告未到。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9,156元。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原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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